突发:洛杉矶室内疫苗规定通过 违者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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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西当地时间10月6日,据洛杉矶时报报道,洛杉矶市议会10月6日通过了一项新条例,要求进入室内餐厅、购物中心、电影院、美发和美甲沙龙等室内场所,必须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 




据有关媒体报道,这也是全美最严格的疫苗规定之一。 




市议会原定于上周就该条例进行投票,但由于市议员乔·布斯凯诺(Joe Buscaino)表示,他对新条例的执行方式表示担忧,因此将投票推迟。 

布斯凯诺最终投票反对该条例,因为议会成员不同意他提出的几项修正案,其中一项修正案将骚扰或干预任何试图执行该条例的员工定为犯罪。 

市议员马克·里德利-托马斯(Mark Ridley-Thomas)表示,这些修正案意义重大,在理事会成员做出“深思熟虑”的决定之前,应该在理事会委员会进行更多审查。 

投票结果是11比2通过,议员约翰·李(John Lee)加入了布斯凯诺的阵营,反对这项条例。今年早些时候,约翰·李表示,他对该条例感到担忧,认为它是“武断的,不会增加居民的疫苗接种率”。 


发言人哈里森·沃尔曼(Harrison Wollman)在周三投票前表示,市长埃里克·加西堤(Eric Garcetti)计划将该条例签署为法律。 

根据新规,从11月4日开始,商家必须要求顾客在进入咖啡店、健身房、博物馆、保龄球馆、水疗馆和其他一系列场所的室内设施时出示疫苗接种证明。 

当洛杉矶市取消对新冠疫情的紧急声明时,这些要求将到期。 

洛杉矶的新规允许客户出于宗教或医疗原因提供书面豁免,但商家必须要求这些顾客使用户外设施。若没有户外设施,商家必须要求这些顾客提供最近新冠检测呈阴性的证明。 

根据该条例,没有接种疫苗或豁免证明的顾客仍然可以短暂进入洗手间或取外卖。违反规定的商家可能会受到越来越严重的处罚,从第一次违反警告开始,第二次违反将罚款1000美元,第四次或之后违反将达到5000美元罚款。罚款将从11月29日开始执行。 

洛杉矶还要求进入城市设施的人必须持有疫苗接种证明,未接种疫苗的人将“获得政府服务的替代安排”,包括在线或户外服务,或提供进入室内设施的新冠检测。 

在投票之前,商业团体提出了对可能出现混乱情况的担忧,因为洛杉矶县正在对许多当地企业和他们的客户实施自己的一套疫苗接种规则。县政府的命令已经适用于洛杉矶市的范围,但加州各城市可以在县政府命令的基础上扩大疫苗要求。 

洛杉矶县商业联合会认为,这将使洛杉矶的企业处于 “对其他邻近地区的竞争劣势”,并对企业如何打击虚假证明提出了担忧。圣费尔南多谷联合商会认为,让企业在每个入口处派驻 “保镖”以核实疫苗接种情况是不切实际和不合理的。 

其他批评者认为,这些条例会侵犯他们的权利,谴责这些行为是对未接种疫苗者的一种分裂和不必要的歧视形式。一个人在给议会成员的信中说:“我感到震惊的是,市议会竟然提出这样一个苛刻的、违宪的、不道德的要求。” 

然而,其他人则敦促议会通过这项新规则。西亚当斯居民丹尼尔·凯格尔(Daniel Kegel)写道:“新冠感染病例已经下降,但还不足以避免因冬季聚会或新变种引发的另一波疫情。疫苗接种率一直在缓慢上升,我们需要加快行动。这个动议不会解决整个问题,但它会减少未来爆发的规模,并帮助城市恢复正常”。 

据公共卫生部门称,洛杉矶县的新冠感染病例一直在减少,但该地区仍然平均每天有14人死于该病毒。根据《纽约时报》追踪的数据,超过61%的洛杉矶县居民完全了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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